【民事】以股票作為遺產時遺產稅如何做計算?
許多人會將現有的大部分資產投入股市中進行投資,但如果將資產以有價證券的形式做有效率的利用與整體規劃,而過世時並未將其有價證券轉換成現金或其他形式之資產時,遺產稅繳納稅款將如何計算?
許多人會將現有的大部分資產投入股市中進行投資,但如果將資產以有價證券的形式做有效率的利用與整體規劃,而過世時並未將其有價證券轉換成現金或其他形式之資產時,遺產稅繳納稅款將如何計算?
永和膠業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和公司」)的鄭姓董事長,同時併為執行業務的股東,除了從未依法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亦未將永和公司的財務報表及帳冊提示予股東們審閱。永和公司的鄭姓股東於是依公司法(下同)第109條第1項準用第48條規定行使股東監察權,請求鄭姓董事長提出前揭財務報表及帳冊。
按公司法第232條第2項,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緣於公司無盈餘甚至嚴重虧損時,卻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而未先將法定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顯不利公司之正常經營,亦對債權人及交易安全之保障不周。
按證券交易法第155條1項規定:「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第3項規定:「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就上開條文來看,如果主觀上有影響有價證券交易的價格意圖,而客觀上有對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有散布流言的行為的話,除了要依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3項負民事賠償責任,亦有可能因此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元大投信近期募集成立的台灣價值高股息ETF(00940),因募集規模高達新台幣1752億元,榮登台股高息 ETF 規模第四大,更馬上超車統一投信發行之高息動能ETF(00939)的531億元規模。橫空出市即成為規模排行第六大的ETF,除了讓負責監管證券市場的金管會頻頻叮寧投資人注意風險外,也讓不少投資人想就00940公布的「台灣價值指數」中各項成份股預先買進卡位,坐等00940再買入抬轎後賺取價差。然而,在00940募集期間結束準備要掛牌上市的這幾個交易日,投資人都不見「台灣價值指數」中佔最大權數的長榮海運(2603)有明顯買盤,紛紛猜測是不是元大投信的操盤手自己跟自家的其他基金有鉅額交易?甚至有財經部落客大膽推測元大投信可能是要用「借券」的方式先行掛牌上市,這些市場傳言真的有可能發生嗎?
原則上,股東所提議案公司董事會並應列為股東常會的議案。然有下列四項情事之一存在時,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其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其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下同)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1%。其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其四,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
兩大遊戲廠商智冠、網銀近日爭奪經營權的商戰,吸引了不少網友的目光,智冠當年的經典作品《金庸群俠傳》,曾在臺灣遊戲史上留下了不朽的身影,雖然臺灣遊戲產業的輝煌已是昨日黃花,但智冠遊戲大廠的名號,在臺灣仍有相當的地位。網銀則是以諸多博奕遊戲在目前臺灣本土手遊榜上名列前茅,不少骨灰級玩家雖然堅稱手機遊戲不算遊戲,然以遊戲市佔率和營業額來說,網銀可說是少數能和境外手遊一拚的本土廠商。網銀近年增加對智冠的持股,有人推測就是為了取得智冠的經營權,實現強強聯手,再造臺灣遊戲產業的輝煌。
公司重整之目的,在於清理債務、維持營運。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下同)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者,得由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依公司法第282條以下規定向法院聲請重整。
最近關於「疫苗」的討論,大家都是名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