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金質變為違約金
則會產生違約金過高及該筆價金究為違約金之性質抑或仍然屬於價金性質之爭議,進而,會有是否可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第264條同時履行抗辯權之疑義,爰此,大法庭於日前將見解統一。
則會產生違約金過高及該筆價金究為違約金之性質抑或仍然屬於價金性質之爭議,進而,會有是否可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第264條同時履行抗辯權之疑義,爰此,大法庭於日前將見解統一。
台灣人被詐騙到柬埔寨的新聞還沒消退,政府仍持續宣導國人不要輕信網路介紹而冒險前往,不過,也有很多人開始批評前往柬埔寨工作的台灣人警覺心不夠,但其實,受害者中很多人都是活在貧窮線下,或是想著創業卻不小心掉進債務陷阱而掙扎的過生活,其實這樣的情況若沒有改善,對一個國家或社會來說都不是好的發展。
有些在露天、蝦皮等網路購物平台販賣商品的賣家,會在商品說明頁面或是賣場首頁記載類似「如欲取消交易須支付10%違約金(或手續費)」的文字。如果消費者購買後又後悔了,想向賣家取消交易,有支付賣家違約金或手續費的義務嗎?
一般來說,外遇被抓到後,有可能雙方或多方簽立和解協議,由外遇方賠償被外遇方,有的協議會附加保密條款,就是大家都不能說出去,否則就算違約,有可能會約定洩密者要負違約賠償責任。
新聞報導指出,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
政府採購工程,若發生廠商違約,機關常常會計算很高的違約金,假若工程都快完工了,機關可以任意要求很高的違約金嗎?
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政府採購契約會有保固保證金及違約金的約定,保固金在保固期滿而沒有應解決事項而返還予廠商。違約金乃履約時發生違約情形,應負違約責任的賠償金。原則上,兩者法律性質並非相同。但是在某些情形,若已驗收合格並已發還履約保證金予廠商,保固期滿無保固事項,其後卻發現過往履約時有違約情事,當廠商要求返還保固金時,機關得否充作違約金而拒絕返還呢?
違約金分為二種,懲罰性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預定性質違約金。參考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446號民事判決意旨:「違約金有賠償總額預定性質及懲罰性之分,其效力各自不同。前者以違約金作為債務不履行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後者以強制債務之履行為目的,確保債權效力所定之強制罰,於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除得請求支付違約金外,並得請求履行債務,或不履行之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