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王大陸的大新聞—談刑事訴訟案件告訴乃論期間之限制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大陸教唆傷人事件,起因是藝人王大陸涉嫌在去年四月時,教唆他的朋友圍毆計程車司機。然而,直到最近,這起事件才隨著王大陸逃兵役的事件被調查。對於王大陸是否還會因教唆傷害罪而受法律制裁,涉及了刑法上的「告訴乃論」。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大陸教唆傷人事件,起因是藝人王大陸涉嫌在去年四月時,教唆他的朋友圍毆計程車司機。然而,直到最近,這起事件才隨著王大陸逃兵役的事件被調查。對於王大陸是否還會因教唆傷害罪而受法律制裁,涉及了刑法上的「告訴乃論」。
近日知名藝人王大陸因涉及妨害兵役,遭司法機關調查的新聞,讓他的不少粉絲相當訝異,然妨害兵役罪其實在目前台灣社會並不是新鮮事,許多役齡男性都因為沒有配合主管機關的徵兵作業,遭承辦人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特別是近年行政院又修法延長役期,將原本四個月的役期延長到一年,讓許多貝塔世代的年輕男性很不能適應,認為Z世代、阿爾法世代的學長們都可以只當四個月的兵,為什麼自己要當一年兵,然無視政府徵兵的相關規定,可能會有前述的妨害兵役罪的問題的。
採購法雖然有規定「同等品」,「經機關審查認定,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所要求或提及者」,不是廠商說了算,是否採用,是招標機關的權限
近日有新聞報導指出,桃園有位熱心的林姓檢舉達人,因為檢舉諸多交通違規案件,自己反而吃上官司,遭判刑2年6月還不得緩刑,檢舉他人犯法,自己反而有刑事責任,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是因為他冒用別人的名義進行檢舉。
近日新北八里有起疑似年金詐領的案件,有位國中女童和學校教師說「阿嬤躲在冰箱不肯出來」,學校驚覺事情不單純,經通報社會局、教育局後,新北市政府派遣蘆洲分局員警上門探查,竟然真的發現「阿嬤在冰箱裡」,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據女童66歲的父親說,是因為沒錢將母親安葬,才會在5年前母親過世後,放在冰箱裡,但事情真的這麼單純嗎?
昨天有個律師偽造當事人勝訴判決的新聞,引發律師界譁然;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位劉姓律師受當事人委任處理某死亡車禍案件,在民事求償案中,法院通知應繳納裁判費,結果律師不但沒有通知委任人繳款,也沒有先代墊,導致官司被駁回,律師事後竟涉嫌偽造勝訴判決欺騙當事人;另外,該律師承辦幾位住戶向建商索賠案時,竟私底下撤回上訴,損及當事人權益,檢察署偵辦後依偽造文書、背信罪將該名律師起訴。
新聞報導指出,振興五倍券在10月8日才開始發放,當天就出現國內首起偽造五倍券的案件,大家要知道,偽造振興五倍券使用,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對於債權人來講,支付命令較簡便省錢省時,但是對於債務人來說,可能就實質抗辯保障不足。此故,就有歹徒異想天開,利用這種督促債務人清償的程序不需要開庭,而想要騙法院來強制拍賣他人財產。
實務上,土地共有人以多數決出賣土地時,有時少數共有人會將其應有部份設定抵押權來阻撓。但是,不少情況是無債權的虛假抵押權,多數共有人難道沒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