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標而不起訴或無罪之不能犯的案例

實務上,關於政府採購的「公開招標」,常見機關或廠商擔心流標,找了幾家廠商來陪標,以符合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決標的規定。這種合意陪標的狀況,可能涉犯「詐術投標罪」《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劇透有罪?重製下載與言論自由的交鋒

近日有媒體報導,日本法院處罰了某位在網路上洩漏漫畫劇情的網友,讓出版社大為讚賞,有媒體順勢報導認為,法院此舉等於宣示「劇透」劇情的行為屬於非法,告誡網友們切莫以身犯險。然細看報導內文,卻感覺有如入五里霧中,判決並沒有仔細針對「劇透」這件事情去討論,反而著重於網友違法上傳漫畫內容到網路上的行為作分析,令人不禁懷疑,真的有如媒體所說「劇透」有罪嗎?

民眾可否對警察執行勤務時錄音錄影?

警察在執行勤務時,一般人民可否主張維護本身權益而自行對警察錄音錄影呢?關於對司法警察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刑事調查時,民眾可否自行錄音、錄影之問題,法務部曾經就程序上分為刑事調查部份或行政調查部份,其間會涉及警察的個資保護及隱私權保障,但是又是否會有存在合理隱私期待的問題?

公務員消極不查拆違建的圖利罪問題

針對公務員就違章建築的查拆,是否有可能圖利私人,故意不拆而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大法庭提出了這個問題,亦即,「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而未能續行相關程序並執行拆除,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平行抄襲或是平行創作?淺談「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著作權爭議

去年拿下去年金馬獎最佳電影原創歌曲,以及今年摘下金曲獎年度歌曲兩項大獎的的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主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近日遭演藝圈大哥吳宗憲質疑侵害著作權,主張疑似抄襲西洋老歌「Reality」,消息見報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有熱心網友比對,覺得與大陸音樂人JINBAO在2019年的鋼琴演奏曲「自由が丘」十分相似,還有網友認為無論是「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或是「自由が丘」,都和2015年的日本福音歌曲「主は我らの太陽」高度相似,到底誰抄襲誰?一時之間眾說紛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