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勞工未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之雇主被追償問題

雇主沒有幫勞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後來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還是可以申請職災相關給付,但是經勞工保險局核付勞工後,勞保局就會向雇主追還金額!最近有看到新聞報導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年上路實施後,據統計有近萬件未投保裁罰案,總開罰金額新台幣1億9,000多萬,其實災保法規定是只僱用一人都要納保,包含微型企業或個人工作室。原則上對於職業災害來說,雇主要負無過失補償責任,假若職災歸責於雇主,而有故意過失之情形,還有民事侵權行為賠償責任。由此可知,無過失是補償責任,有過失是賠償責任。

【著作權】翻唱他人歌曲會侵害著作權嗎?

近日有新聞報導,知名女歌手單依純於演唱會中翻唱另外一名知名作曲家李榮浩的歌曲《李白》,遭網友質疑侵害著作權,李榮浩並強調自己先前已經拒絕授權,對方居然仍強行翻唱,認為單依純的侵權行為屬於故意侵權。兩岸著作權法雖略有不同,然都承認原則上使用他人著作之前必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此類事件若是發生在臺灣,該如何處理呢?特別是常見許多街頭藝人的表演,或是大學生在活動中,任意播放、翻唱他人的音樂、歌曲,未見有事先取得授權之情形,這時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不動產】買屋無法貸款之解約賠償問題

買售房屋要向銀行貸款,這是不動產交易常見的情形。但若因為政府政策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貸款到預期約定成數或數額,以致於無法履約,這時買方就一定要賠償嗎?或是說已經繳的價金都要被賣方沒收嗎?

【國賠】酒醉攻擊警察被管束壓制死亡之國家賠償問題

民眾喝酒醉鬧事,還拿刀和人發生爭執,經警方到場處理,若還失控攻擊警察,這時可能被逮捕或管束。(所謂管束就是對酒醉者、意圖自殺者或鬥毆者等危險行為人,進行一種管制約束的即時措施,或暫時性人身自由限制,例如帶回派出所、用束帶綁起來)。那麼,如果在逮捕或管束過程,發生嚴厲抗拒而施予壓制發生被逮捕者死亡,警察機關要負國家賠償責任嗎?

【刑事】行車糾紛故意撞車變成殺人未遂

這兩天發生一起行車糾紛衝突,進而演變成開車撞對方車輛之重大社會事件。新聞報導指出,方男與鄒男兩個人開車,因為行車糾紛起衝突,鄒男的妻子和兒子下車理論時,被方男開車撞傷,鄒男見狀爆怒,跳上車後開車連續多次猛烈撞方男車輛之車側,造成方男和方妻受傷。之後,這兩名駕駛都被警方移送法辦,方男撞到人涉犯「傷害罪」,鄒男故意開車撞毀人家的車子,除了涉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毀損」等罪,更涉及「殺人未遂罪」被檢察官聲請羈押。一個行車小糾紛為什麼會變成殺人未遂呢?

【家事】自書遺囑要怎麼寫才會有效呢?

如果想要為身後立遺囑,要依據民法規定的方式才會有效。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立遺囑有五種方式。其中,自書遺囑是最簡單、最容易、最簡便,但也最容易挫屎的方式!因為遺囑不是想怎麼寫就怎麼寫,還是有一定的規範,但一般人有的不瞭解,以為隨便寫一寫一樣都是有效,等到過世後,子孫官司可就打得沒完沒了。

【刑事】見義勇為一定無罪嗎?

一名31歲的吳姓母親帶著4名子女搭車時,因2歲小女兒躁動並摔毀手機,吳女輕打女兒手心兩下示警。不料,一旁的24歲任姓男子竟突然發難,動手搧吳女頭部一巴掌,並厲聲斥責「為什麼打小孩?」,隨後甚至持續又打又罵,引發全車乘客震驚並報警處理。難道,見義勇為一定無罪嗎?

【不動產】如何對付債務人的脫產行為?民法撤銷詐害債權及刑事損害債權罪

近日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件車禍賠償糾紛,被告男子遭判決要賠償被害人數百萬元,結果被告男子在敗訴確定賠償責任時,竟然將名下土地無償贈與前妻,企圖規避債務責任,此在民事上構成「詐害債權行為」,法院判決撤銷贈與並塗銷移轉登記,土地須回復至原所有權人名下,被害人債權得以獲得保障。

【個資法】公務機關外洩個資的處理流程及賠償責任

近來有新聞報導,苗栗縣泰安鄉公所去年底在官網公告114年度「原住民禁伐補償申請案件清冊」,有民眾陸續發現裡面竟然完整揭露申請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住址、電話、土地地段、地號申請面積等個人資料,全都被完整揭露,而且高達二千多筆。後來,鄉公所直到最近發現出包才緊急下架。鄉公所已發出道歉聲明,並強調是作業疏失並已懲處失職人員,然而,被外洩個資的鄉民似乎無法接受,準備要對鄉公所採取法律行動。

【個資法】公務員未依規定查詢他人個資一定構成犯罪嗎?

若是違法使用別人個人資料(諸如電話、身份證字號、地址等等個資),例如:公布他人個資、肉搜這種行為,可能成立非法使用他人個人資料罪。但是,台灣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對於違反規定使用他人個資的刑事責任,實務認定標準過寬,非常有問題,更因適用標準不一差異,認事用法公平性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