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所生子女之親權問題
年輕的A女愛上有婦之夫B男,並為B男產下一子。一年後,B男妻子C女發覺此事,怒不可遏提告通姦,但考慮到結婚多年無子,希望將孩子接回家扶養,並承諾會當成親生子一樣的照料。A女雖同意讓孩子認祖歸宗,但拒絕把孩子交給C女,B男則支持C女做法,兩夫妻遂以經濟優渥為由,與A女打起爭取孩子親權的官司。
年輕的A女愛上有婦之夫B男,並為B男產下一子。一年後,B男妻子C女發覺此事,怒不可遏提告通姦,但考慮到結婚多年無子,希望將孩子接回家扶養,並承諾會當成親生子一樣的照料。A女雖同意讓孩子認祖歸宗,但拒絕把孩子交給C女,B男則支持C女做法,兩夫妻遂以經濟優渥為由,與A女打起爭取孩子親權的官司。
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家中醫診所被檢舉徵才「長期晚班人員、兼行政人員」一名限女性,結果遭市政府以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三十萬元。診所不服提出訴訟,第一審判決診所敗訴,診所一定很無奈,這件還可以上訴。
如果某公立醫院辦理儀器設備的政府採購標案,假如在驗收階段驗收人員有收賄的情形,符合刑法上的公務員而適用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嗎?
新聞報導指出,最近有件案例,是住在頂樓住戶涉嫌亂扔煙蒂,導致樓下住戶火災,被檢察官依涉犯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最近又發生一件加錯油事件,一名駕駛開著柴油休旅車到加油站加油,未熄火就直接喊「柴油加600元」,女工讀生覆誦一次後仍加錯成「95汽油」。雖然加駕駛發現後立即熄火,還是來不及啦!噴油汞浦等零件已經滲入汽油,維修費很貴啊!雙方有得揮了!
刑法第315條之1第2項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撿屍,結果不舉,這樣有罪嗎?
A女因體質偏寒,每逢生理期均會明顯感到身體不適,近幾個月來因工作繁忙欠缺運動,生理期來每每痛到臉色慘白、捲曲在床無法起身。某日,A女一早即因腹部疼痛醒來,心裡明白又是生理期作怪來了,無奈地撥打電話向主管告知欲請「生理假」,豈料主管認為A女是蓄意逃避工作不想上班,竟以極度不屑口氣要求A女需提出試驗紙證明生理期,否則將不准假!A女對於主管經常刁難、歧視女性之態度早已不滿,一氣之下向勞工局提出檢舉。
新聞報導指出,簡先生至新北市金山區水尾漁港往神秘海岸景觀步道旁,將1株約1公尺高的凹葉柃木(註:一種常綠灌木,可作庭園、綠籬或防風用植栽),用鐮刀等工具挖走,被路過民眾看到報警,遭警方當場人贓俱獲。
新聞報導指出,一名廖姓媽媽帶著孩子到公園溜滑梯,她溜下左腳卻撞擊地面腳踝骨折脫臼,廖女控訴溜滑梯下方底崁距離地面35公分,表示沒有警語提醒注意危險,提出訴訟,向某市政府的新建工程處請求國家賠償七十多萬元,新工處則說設施已經載明「適用年齡是5到12歲」。法院認定溜滑梯符合國家標準及兒童遊戲場設施管理規範,判決廖女敗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