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新增之濫訴處罰規定
到法院濫訴告別人的人,難道都沒事嗎?被別人濫訴而跑法院的人,可以請濫訴的原告賠償嗎?民事訴訟法終於有新修正的規定上路!
到法院濫訴告別人的人,難道都沒事嗎?被別人濫訴而跑法院的人,可以請濫訴的原告賠償嗎?民事訴訟法終於有新修正的規定上路!
跨國婚姻媒介的營利行為,是會被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鍰。有法官認為入出國及移民法禁止及處罰跨國(境)婚姻媒合要求或期約報酬行為,對職業自由及契約自由之限制,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不符,乃聲請釋憲。
基本上誣告罪有兩種,一種是有指定犯人,另外一種則是沒有指定犯人。沒有指定對象的誣告罪刑責比較輕,如果是提告要讓特定人受刑事處分,這類的誣告罪刑責就比較重了。
為確保契約確實履行,在涉及標的金額較高、先出後結或必須分期給付金額的交易,進行交易的一方可能要求他方(或他方主.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依據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住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一、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二、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依第49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規定處以罰鍰後,仍不改善或續犯者。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
明明人就還沒死亡,為什麼會被宣告死亡呢?當某些人因為失蹤時間太久,為避免他的身份、財產等關係長期處於不確定的狀態,經過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法院可以裁定宣告失蹤人死亡,以使失蹤人的各項法律關係早日確定。
婚姻終究必須建立在雙方感情基礎上,婚姻介紹只是幫忙辦聯誼活動,讓單身男女有認識對象的管道,事後會如何發展還是要看兩人自己的努力。
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審之律師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此一律師的酬金由法院來酌定,那麼,究竟法院都酌定敗訴一方要負擔的律師酬金是多少呢?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其中第49條規定:「發卡機構不得要求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使用正卡所生應付帳款負清償責任。」而金管會於同年7月27日公告「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不得記載事項中的第3點亦規定:「契約中不得記載附卡持卡人就正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生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另外,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而該條第4項並規定:「違反第一項公告之定型化契約,其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