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將COVID-19傳給人家當「天然疫苗」嗎?
關於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有人說自己染疫再積極傳出去,這樣就像是天然疫苗,會是超級抗體之類blabla的講法,這樣的作法可是會有法律問題的呦。
關於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有人說自己染疫再積極傳出去,這樣就像是天然疫苗,會是超級抗體之類blabla的講法,這樣的作法可是會有法律問題的呦。
最近有則與沒戴口罩被開罰的新聞報導,北投區有民眾遭員警盤查,指稱民眾和配偶二人在車上未戴口罩,原本要各罰最低罰鍰各三千元,然因民眾當然以手機蒐證,激怒員警,故改罰最高罰鍰額各一萬五千元。消息上了新聞後,驚動中央和地方指揮官陳時中與柯文哲,網友也有意見,北投分局隨即解釋,員警只是舉發,真正的處分會由市政府決定。令人好奇,警察真的有裁罰一萬五千元罰鍰嗎?
台灣自110年5月15日進入COⅥD-19(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以來,除了染疫人數不斷攀升,已有多間長照機構發生群聚感染問題,甚至有部分出現機構內長者因而染疫死亡之遺憾案例。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開放非一類至三類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民眾在診所外大排長龍,引起軒然大波,究竟好心肝診所為何能取得上千劑疫苗,還提供給「一般民眾」(基金會及診所志工?)接種,其中衛生單位有何疏失?還是耍特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說要嚴辦,高檢署也指示台北地檢署偵辦。
近日台灣COVID-19疫情告急,中央防疫中心通令全台各地均進入三級警戒,停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的聚會,俗稱「禁止群聚」的規定。如果是大學生或高中人,一堆人在室內開生日趴會被處罰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嚴峻,為加強相關防疫措施,除了之前的雙北市之外,從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全國民眾要落實遵循及配合現行三級警戒管制措施,違反者會被裁處罰鍰。不過,有人在熱炒店打群架,可能要被裁罰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新聞報導指出,有位里長好心通知里民相關COVID-19疫情的消息,結果卻被送法辦,這是怎麼回事呢?
為杜絕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我國本已有制定「傳染病防治法」,而為有效防治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因應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政府亦於去年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除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員工相關紓困補貼與振興措施,對接受相關檢疫者提供防疫補償及租稅優惠,並對為反規定者加大處罰措施。
COVID-19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流行期間,再次提醒大家,相關疫情訊息,在社群媒體的公共群組發文張貼時,千萬千萬要注意,不確定事不要亂傳,不應該賺的錢不要去賺,國民一起用良知,共同努力防止疫情擴大。
新冠肺炎疫情在歐洲延燒,就連向來被認為先進的義大利,目前死亡人數也已經有數百人,讓台灣許多人心惶惶。基於防疫考量,政府特別任命衛福部長為防疫總指揮,但就在這個時候,卻有人散佈不實謠言,影響防疫,但大家知道嗎?一般謠言,可能只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若涉及傳染病,可是有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