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遊樂園跌傷之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問題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遊樂園確實未提供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之服務。亦即「按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此消費者保護法第7-1條第1項定有明文。法院認為遊樂園應就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一節,負舉證之責。但是,甲於下車時因下車處凹凸不平並有黃土、沙子、碎石、落葉等雜物以致其踩踏時滑倒,足認系爭下車處之地面不具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之安全性。再則,遊樂園提供之服務具有危險性,即該爭下車處地面欠缺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有令人失去平衡滑倒之虞,可見提供之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卻於本件事故發生時未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而於甲滑倒受傷後,在發生意外的地點加設水泥鋪面,同時設立新的警告標語與漆上黃線警示,足見園方在事故發生前,現場並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因此判決遊樂園應賠償包含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下同)100多萬元。

【政府採購】碳排放量將成為政府採購的X因子?

工程會近日表示將於今年6月針對政府採購成立「碳排資料庫」,要求與政府往來的業者「主動登錄」經驗證的產品「碳足跡」,副主委受訪時特別強調,這是因為政府也是很大的消費者,不能只要求民眾或是民間業者減碳,所以要求往來的業者填報大宗資材使用量及碳排放量。

【民事】請求修復漏水後仍得請求減少價金(汙名價損)?

如何計算汙名價損,可參考:「瑕疵不動產價值減損之評估可分成二大原則,即修復原則與價損原則,修復原則以技術性貶值為基準,技術性貶值主要是評估修復成本,價損原則則包含交易性貶值,交易性貶值主要是評估汙名價損,即不動產因瑕疵,其市場性及收益性受到風險及不確定性增加所導致的風險溢酬,不動產價值減損評估方法基本概念即為「損害前之價值」扣除「損害後之價值」等於「因瑕疵所產生之價損」,可以比較法評估瑕疵價損時,據此推算瑕疵問題所造成的「整體經濟價值損失」,而以比較法評估過程,係蒐集市場上瑕疵不動產之成交案例,並調查瑕疵案例於交易當時之相關資訊,以利後續進行比較分析,進行比較分析時,如瑕疵案例與勘估標的即系爭土地間可互為替代,可直接與勘估標的進行比較分析,調整成勘估標的之價值減損,如瑕疵案例與勘估標的於個別條件上有所差異,則針對瑕疵標的進行比較分析,評估瑕疵案例之正常情況下之價值,再求取瑕疵案例之價值減損額(率)」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易字第38號民事判決參照。

【刑事】販售黃牛票必須負什麼法律責任?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一、意圖滋事,於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任意聚眾,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二、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三、車、船、旅店服務人員或搬運工人或其他接待人員,糾纏旅客或強行攬載者。四、交通運輸從業人員,於約定報酬後,強索增加,或中途刁難或雖未約定,事後故意訛索,超出慣例者。五、主持、操縱或參加不良組織有危害社會秩序者。」販售黃牛票主要依據,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

【民事】論米其林星級餐廳因客人遲到五分鐘沒收全額7,600元訂金之法律適用

訂金也是屬於民法定金的一種,自然也有民法第247條的適用,又從第2款的事由來看,如果是可歸責於付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而導致不能履行,定金是不得請求返還的。套用在這個案例上,消費者如果因為「遲到」此一事由而導致餐廳無法與其成立服務契約,自屬可歸責於付訂金當事人的事由,不得請求返還,且再從該餐廳的訂位須知中說明表示:「若於5日內(用餐日前1日起算)或當日臨時取消、當天未抵達用餐者,或當日因遲到未全員到齊者,餐廳有權取消其訂位,並收取費用每人$3,800元。」,該費用應為當事人就定金之收受有特別約定的定金,既然都有個別約定了,那自然訂位的消費者也必須遵守該約定。

誤用巴西壞蛋製造產品,廠商能以不知情免責嗎

按照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從條文文義來看,就商品有參與設計、生產、製造或經銷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如果企業經營者違反該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則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民事】消費者保護法之懲罰性賠償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年初好市多的綜合莓、冷凍藍莓等被檢出有A肝病毒,影響許多消費者,因為好市多提出退1賠1—補償購買商品等值慰問金與500元檢測費,讓消基會認為是不負責任作法。消基會舉行記者會表示,將協助消費者打團體訴訟。對於好市多僅願意提供退費、商品等值金額的補償金,消基會認為此乃財產上賠償,好市多還應負擔身體健康之損害賠償,所以將請求好市多應給付消費者每人至少二萬元慰撫金,並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提出三倍之懲罰性賠償金。

裝潢公司工作遲延可以解除契約嗎?

住家、開店或公司辦公室之室內裝潢或裝修,本是開開心心的一件大事,有時卻因為裝潢公司遲延,導致室內展新氣象,一拖再拖,最後變成氣人的一件鳥事。假若裝潢工程一直遲延,只能讓裝潢公司一直作下去嗎?

新買的車有問題可以請求車商退款嗎?

新聞報導指出,一位傅先生以715萬3,000元向業者購買賓士GLE 63油電跑旅車,其表示因該車輛的引擎發生不規則抖動、螺絲脫落等故障情形,之後陸續發生儀表板異常、電控輔助轉向系統異常、懸吊系統故障等瑕疵,所以主張解除契約。後來,法院判決車商要返還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