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金融帳戶被警察局列為告誡戶該怎麼辦?
今年1至7月間,全台詐騙金額已達85億元之多,因詐騙泛濫,政府為杜絕人頭帳戶及截斷金流,洗錢防制法特別規定,若將金融帳戶或第三方支付的帳號等違規交給他人使用,有可能被「裁處告誡」,就算不是人頭帳戶,該帳戶也會被列為「告誡戶」!
今年1至7月間,全台詐騙金額已達85億元之多,因詐騙泛濫,政府為杜絕人頭帳戶及截斷金流,洗錢防制法特別規定,若將金融帳戶或第三方支付的帳號等違規交給他人使用,有可能被「裁處告誡」,就算不是人頭帳戶,該帳戶也會被列為「告誡戶」!
實務上,關於政府採購的「公開招標」,常見機關或廠商擔心流標,找了幾家廠商來陪標,以符合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才能開標決標的規定。這種合意陪標的狀況,可能涉犯「詐術投標罪」《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曾有新聞報導,某位海巡署王姓士官長為查緝私菸,擅自在陳男車內裝設GPS衛星定位器。不過,檢察官就王士官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