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買了,不去超商取貨可以嗎?
近來Covid-19疫情升溫,百業皆受沈重打擊,只有網購、外送及串流影音等宅經濟,透過通訊軟體的交易市場逆勢一支獨秀,但也因此衍伸許多值得討論的消費紛爭。買賣不成仁義在,是一般人都懂的道理,但如果是透過社交通訊軟體(如:Line、Facebook等)向廠商確定購買某商品後,發現該廠商出貨品質堪慮、價格不甚合理,對方卻已經把貨出到超商等待取貨了,這個時候,可以不取貨嗎?會不會有什麼責任?
近來Covid-19疫情升溫,百業皆受沈重打擊,只有網購、外送及串流影音等宅經濟,透過通訊軟體的交易市場逆勢一支獨秀,但也因此衍伸許多值得討論的消費紛爭。買賣不成仁義在,是一般人都懂的道理,但如果是透過社交通訊軟體(如:Line、Facebook等)向廠商確定購買某商品後,發現該廠商出貨品質堪慮、價格不甚合理,對方卻已經把貨出到超商等待取貨了,這個時候,可以不取貨嗎?會不會有什麼責任?
近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804號解釋,認定著作權法光碟條款等處罰規定均合憲,讓不少智財法界人士頗為驚訝,即使本號解釋是許多智財法院的資深法官一起聲請的結果,大法官仍做成合憲性解釋,和之前同樣由諸多法官聲請的刑法累犯加重規定,宣告違憲的結果,可謂大相逕庭。
投資土地老手都應知道「套繪管制」,但是沒買過土地的生手,可能就不知道了。第一次購買土地絕對要知道的事,何謂套繪管制?
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185-4條的修正案,為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77號解釋,認為過去肇事逃逸行為,一律論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過重,動輒要將被告論以自由刑之不合理,修法後降低刑度,未來就算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未留在現場,也未必就一定要被關。
全台COVID-19疫情(以下稱新冠肺炎)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不少行業受到影響,像交通、餐飲、旅遊、航空等行業,衝擊甚深。資方若無營業收入,可能面臨倒閉,勞方可能放無薪假而造成經濟上困窘。假若疫情未能趨緩,就算影響較小的公司行號,員工還有可能期待年終獎金嗎?
基本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裁罰,都要通知送達予人民或公司行號,受處分或裁罰者,才能加以提出像是異議或訴願或訴訟等等之類的救濟。不過,一般而言,也都會有救濟期間的規定,超過期間就不能提起救濟了。因此,救濟期間的起算點就非常重要(註:合法送達當事人為救濟期間之起算始點)。
有一件新聞報導指出,某牙醫師駕駛車輛與陳女發生車禍,被法院判賠8萬多元,因為陳女一直拿不到賠償金,於是上網公審該牙醫師,還駡他在法院開庭時裝窮,隱暪自己為牙醫師身份。該牙醫師不滿被公審而反告陳女,但檢察官認為陳女所述為事實,給予不起訴處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國內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嚴峻,為加強相關防疫措施,除了之前的雙北市之外,從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全國民眾要落實遵循及配合現行三級警戒管制措施,違反者會被裁處罰鍰。不過,有人在熱炒店打群架,可能要被裁罰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近年國際行李箱大廠RIMOWA對於本土諸多行李箱業者提起公平交易法相關案件的民事訴訟,主張這些業者所銷售的行李箱與伊行李箱上的「百褶設計」相近,稱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2條,前述「百摺設計」屬於著名表徵,應受保護之類的。類似案例在台灣其實不罕見,然關鍵點在於,該條保護的對象必須是「著名商業表徵」,如果無法證明自己算是著名,就不受本條規定的保護。
蔡英文總統今天宣布將特赦布農族人王光祿先前遭野保法等判刑有罪之案件,原本王光祿在2013年間因為持非自製獵槍,獵殺山羌和長鬃山羊,並於2014年遭台東地院判決應執行三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其後在律師與人權團體支持下,該案2015年上訴到最高法院仍遭駁回。不過檢察總長隨即提起非常上訴,王光祿因此暫緩入監服刑,為了解決非常上訴中所提的原住民文化權等議題,最高法院並聲請大法官解釋,不過司法院大法官在今年5月做成釋字第803號解釋,就野保法等部分宣告合憲,王光祿恐面臨敗訴的命運,這才有了本件由總統宣告特赦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