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媽媽嘴咖啡店命案談雇主連帶賠償責任
曾經引發社會關注的媽媽嘴咖啡店命案,員工謝依涵下藥迷昏客人再加以殺害,刑事判決殺人罪定讞。另外,民事判決老闆要連帶賠償368萬元。發生侵權賠償責任,爭執重點多在於員工是否在「執行職務」?司法實務,多會以客觀上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就算執行職務。
曾經引發社會關注的媽媽嘴咖啡店命案,員工謝依涵下藥迷昏客人再加以殺害,刑事判決殺人罪定讞。另外,民事判決老闆要連帶賠償368萬元。發生侵權賠償責任,爭執重點多在於員工是否在「執行職務」?司法實務,多會以客觀上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就算執行職務。
實際上,高速公路內車道是「超車道」僅能供「超車」使用!在不塞車的情況下,亦僅能供高速車輛行駛。因為若超車道被龜速者違規佔用,經常會造成高速公路後方車輛無法超車或順暢行駛!
,對於債權人來講,支付命令較簡便省錢省時,但是對於債務人來說,可能就實質抗辯保障不足。此故,就有歹徒異想天開,利用這種督促債務人清償的程序不需要開庭,而想要騙法院來強制拍賣他人財產。
通常性侵案件因為行為地點和一般性行為一樣,較為隱蔽,因此要認定被害人是在他方以違反意願的方式下,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造成司法實務上常常是以被害人的證詞,配合一些情況證據,然後就來認定有犯罪事實;但反過來說,也因為直接證據通常只有被害人的證詞,如果被害人說謊,明明是合意發生關係,卻誣指另外一方的時候,他方有時候其實有理也說不清,造成反而是被告要去舉證自己無罪。
社會新鮮人被騙金融卡、存摺的情況,時有所聞。換句話說,詐欺集團除了騙錢外,還要騙帳戶來洗錢,讓較懵懂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不知不覺的就將存摺提款卡交出來,成為詐騙集團洗錢的人頭帳戶,因而變成警示帳戶。
經常聽聞因為吵架或細故,互相不滿,而將對方相片或住址Po網而被告的事件,這會涉及那些法律責任呢?
遇到警察臨檢時,你是會乖乖配合拿出身分證供警察查驗身分,還是會詢問為何會被臨檢盤查?相信多數人應該都是選擇前者,並且認為沒有甚麼好不配合的,然而這是否代表多數人都同意警察可以在沒有任何依據的情況下就盤查路上的任何一個人?民眾遇到警察臨檢,到底該如何住張權利?
在某些情形,有點像是在工作,又有點像是在休息,這種像是「待命狀態」的時間,要算是工作時間嗎?
關於國家機關或縣市政府,對於國家賠償事件,有關死傷賠償的計算標準,除了台北市制訂有《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賠償計算基準》,我們來看看其他縣市的規定:
無論是車禍或其他原因死傷,被害人或其繼承人對於加害人可能會有損害賠償之請求權,如果是國家要負責的情況,則或許屬於「國家賠償法」規範;那關於國家機關或縣市政府,對於國家賠償事件,有關死傷賠償有無計算標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