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川普的大刀:台灣的著作權法會被看為不公平貿易對象嗎?
美國總統川普近日宣布將對世界各國、地區實施「對等關稅」,台灣自然難以倖免,也遭川普總統論以32%的關稅,政府釋出零關稅的善意,在網路上喊話希望川普總統手下留情,只是同樣被論以32%對等關稅的瑞士,早已經對美國零關稅,也同樣被川普總統列入制裁名單,對等關稅的幅度比歐盟20%還高,零關稅能不能當成是一個和美國討價還價的籌碼,恐怕令人質疑。
美國總統川普近日宣布將對世界各國、地區實施「對等關稅」,台灣自然難以倖免,也遭川普總統論以32%的關稅,政府釋出零關稅的善意,在網路上喊話希望川普總統手下留情,只是同樣被論以32%對等關稅的瑞士,早已經對美國零關稅,也同樣被川普總統列入制裁名單,對等關稅的幅度比歐盟20%還高,零關稅能不能當成是一個和美國討價還價的籌碼,恐怕令人質疑。
離婚可能會談到財產分配的事情,如果夫妻合意離婚,大家已經講好財產怎麼分配,就沒什麼問題。但是,若是打官司訴訟離婚的狀況,夫妻間財產要怎樣分配呢?
近期新聞報載新北市之醫美診所醫生承租一樓及地下室,並豪砸600萬元裝潢,但卻發現地下室竟是住戶共同持有的「.
討論著作權法是否為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在於檢警機關到底有無主動查緝盜版的義務,以商標法來說,刑事責任屬於非告訴乃論,不乏保智大隊員警主動在網路上釣魚,取締拍賣網站上的盜版商;然著作權法則不同…
最近ChatGPT-4o的版本,可以讓使用者輸入指令後,以著名導演宮崎駿的電影畫風產生圖片,不少網友迎著這波熱潮,紛紛將自己在社群網站上的頭像換成宮崎駿畫風,有網友認為宮老恐怕會出手主張這侵害著作權吧!雖然依照日本NHK目前的消息,宮老的吉卜力工作室尚未採取法律行動,然就AI產生圖片的法律爭議,仍有討論的必要。
現今社會中,網路日益發達,網路貼文、漫罵、評論或描述一些事情,經常會提及與第三人有關之事務或相關情事,內容若涉及對第三人(包括自然人、獨資商號、合夥或公司法人等等)之名譽或商譽信用等,恐會有刑事觸法的可能。
實務上很常見到,犯罪行為時點在修法前,但裁判時點在修法後的問題。這就會涉及到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問題。按刑罰之從舊從輕原則,於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換言之,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才有刑法第2條第1項之從舊從輕主義規定之適用…
近日新聞報導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關於公開招標,原則上第一次開標時,必須要三家廠商投標才能開標的規定,預計將引起採購實務上的巨大改變。
一般人都瞭解遺囑大概意思,但可能不瞭解相關細節。事實上,遺囑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而且遺囑的「法定方式」細節真的很多,一不小心搞錯,遺囑可能就變成無效,例如:該手寫的用打字,該簽名的用蓋印章,該有三位證人卻只有二位證人等等,均可能導致繼承人爭訟。那麼,關於遺囑,大家最想瞭解的問題應該是:「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
民法第1194條規定:「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