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連鎖健身房突然倒閉,消費者付錢買課程沒上完怎麼退費?
近日台北市知名連鎖健身房驚傳倒閉,連帶帶出原訂2024年11月舉辦的高雄島嶼音樂祭,業者無預警取消後,至今仍然有數千名已經買票的消費者尚未取得退費。社會上偶爾會有連鎖店大規模倒閉,或是大型活動突然取消的案例,消費者遇到這些突發狀況,要如何自救呢?
近日台北市知名連鎖健身房驚傳倒閉,連帶帶出原訂2024年11月舉辦的高雄島嶼音樂祭,業者無預警取消後,至今仍然有數千名已經買票的消費者尚未取得退費。社會上偶爾會有連鎖店大規模倒閉,或是大型活動突然取消的案例,消費者遇到這些突發狀況,要如何自救呢?
近期桃園客運司機與學生的爭議鬧得沸沸揚揚,類似這種客運或公車司機與乘客間的衝突,其實一直以來都不少見,公車司機如果與乘客發生衝突,不只有民事上的賠償,可能也同時將面臨刑事責任。
前啦啦隊員Passion Sisters成員兼藝人粿粿與范姜彥豐婚變,粿粿遭男方以影片控訴出軌棒棒堂王子,粿粿雖駁斥外遇一說,但王子卻於IG發文認了「超過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公開道歉,並補充是「在得知女方協議離婚的過程中,從一個單純傾聽者漸漸過度關心,超過了朋友間應有的界線」。那麼如果在知道他方是處於在洽談離婚中的情形下,而做了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正常男女友人交往之界線的行為,是否會構成侵害配偶權而仍需負損害賠償之責呢?
誰都可以從司法院網站公開查詢取得他人的判刑資訊,但可以任意使用嗎?亦即,若從公開判決內容取得他人的「個人資料」—犯罪前科,可以隨意公開或散布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犯罪資料是人家的特種個資,除非有使用依據,否則不得任意散布或傳述。
有立委日前質詢時指出,有退役軍職人員前往公股銀行辦理貸款與保險業務時,竟遭金融機構以「被中國通緝」為由拒絕貸款,更進一步公布拒絕之金融機構是台銀人壽、玉山銀行。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院答詢時則澄清,公股行庫並沒有這樣的情形。那麼,金融機構有可能會因為中國的制裁名單而影響貸款嗎?
依政府採購法第2條規定,政府採購可分為財物、勞務、工程三大類。現在有許多公共建設,機關會先以勞務採購和監督單位簽訂契約,再由監督單位擬定後續標案內容,向工程公司、營造公司招標,以完成工程。而機關一方面想要快點找到得標廠商,以推動重大建設;另一方面又想降低招標金額,避免背上浪費公帑的輿論壓力。在兩股壓力下,監督單位為求儘快有廠商投標,會拿標案內容向廠商詢價,以制訂對廠商來說有誘因的標案條件。然而在詢價過程中,卻可能因洩漏標案資訊涉及犯罪。
花蓮縣馬太鞍溪的堰塞湖帶來巨量泥流災害,至今經過半個多月努力,市區側溝已有部分完成清淤,沒想到近日卻傳出多處側溝蓋板疑似遭人趁火打劫,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更嚴厲譴責,並表示趁水災行竊除了屬於加重竊盜罪,而竊取側溝蓋板若造成公共危險或人員死傷,還可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論處,最重將可判無期徒刑,並呼籲勿發災難財。
花蓮縣馬太鞍溪上游巨型堰塞湖日前因強颱「樺加沙」帶來豪雨而溢流,堰塞湖洪水夾雜土石瞬間傾瀉而下,衝擊下游光復鄉、鳳林鎮等地,造成嚴重災情。雖然有不少熱心民眾自發成為「鏟子超人」到場協助鏟除淤泥,但在災情當時及災情之後竊盜頻傳,不止有災民擅進全聯拿取菸酒,也有災民在災後返回家園才發現財物遭竊,這種趁「水」打劫在刑法上應該要負怎樣的責任呢?
新聞報導指出,羅先生的太太在某大醫院營養室工作,因為同事某甲和羅太太走的很近,羅先生乃心生不滿,在醫院的營養室門口及員工餐廳走道內,張貼印有某甲相貌特徵的半身照片,照片上加註文字「XXX在營養室廚房裡工作,利用工作之便,噓寒問暖關心體貼,讓人感覺世上只有他懂你,搞曖昧勾引我老婆,利用排假之便,相約出遊,自己有老婆不約,喜歡找別人的老婆。」
甲覺得自己名譽及個資受損,乃提出刑事告訴。
發生車禍後,雙方通常是作完筆錄就各自回家,頂多有對方的電話聯絡方式;但是想要透過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時,卻沒有對方的姓名或地址等資料,是要如何提出訴訟求償呢?